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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法新规(二)
发布时间:2020-7-3 阅读:1744次   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婚姻法新规(二)
    婚姻法新规:随着九零后成为结婚主力大军,以前听说有闪婚,现在更多的是闪离。婚姻法新规,拿不出有关证明,无论如何也离
不了婚!   
    一、身份证原件
    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将身份证原件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审核;诉讼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将身份证原件交给法院审核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。
    二、结婚证
    能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证据,在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材料。同居关系的属于无效婚姻。
    三、证明夫妻婚后感情的证据
    比如婚后感情好坏或破裂的证明,分居证明和原因说明等。一般来说分居二年以上,并且感情破裂,**可以离婚。
    四、有子女的,双方必须要**如何抚养子女达成协议
    在材料中提供子女生活和基本情况,说明是否婚生、收养或者是过继的。子女是否能独立生活,经济是否独立,与父母关系如何等材料
证明。
    五、协议离婚中对双方约定经济补偿
    要提供经济、财产约定书,一方抚育子女,照顾老人的证词和录音
 
 
 
    婚姻法规: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?
    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,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。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第32条规定的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:
    一、对方同居,重婚的。
    二、对方实施家庭暴力,虐待,遗弃的。
    三、对方赌博,吸毒屡教不改的。
    四、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满两年。
    五、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,被宣告失踪的。
    女方想离婚,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是否能判决离婚,则还要看女方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,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。当然,在
起诉离婚的过程中,也是有可能被调解离婚的。
 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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